推薦賺取

沒有連結,沒有 cookie。 一份封存的合約.

推薦人是同意推廣某個品牌的人,並在他帶來的顧客真的核銷時,以該品牌的點數獲得報酬。證據就是票券本身 — 而不是瀏覽器可以剝掉的追蹤參數。

這裡有什麼不一樣

聯盟行銷平台用連結和 cookie 來歸因。兩者在設計上都很脆弱:cookie 會過期、被封鎖、被清除;連結參數會被 App、短網址服務和隱私設定剝掉。當歸因失敗時,吃虧的是真正做事的那個人 — 而且事後也無處申訴。

Bullmark 用票券來歸因。從推薦人的代碼領取,會交出 一張帶著該合約 id、已封存的編號票券 。當那張票券被核銷時,那一行就說明了是誰帶來顧客。事後無從爭辯,因為它在事前就已決定。

條款是封存的

當品牌提出一份邀約時,條款就以當下的樣子被封存:配額、每次核銷的報酬、銷售分潤、結束日期。合約在推薦人接受時開始。更改條款不是一次編輯 — 那是一份新合約。任一方都無法悄悄改寫已議定的內容。

依每一次已驗證的核銷支付

報酬會在顧客真正核銷時進入 Brand Credit — 不是按點擊,也不是按領取。發出一百張票券本身不會帶來任何報酬。這正是重點:品牌是在被帶來顧客之後才付錢。如果合約允許你轉售,你在交易市集銷售中的分潤,會在那筆銷售付款時支付。

錢在一開始就被承諾住

在推薦人接受的那一刻,該合約最多可能支付的金額就從品牌的點數中被承諾住。付不起的品牌根本無法提出這份邀約。所以報酬不是一個等著品牌日後善意的承諾。

票券是被保留,不是被花掉

接受不是把票券移走,而是針對品牌的錢包保留住它們。合約結束時,未使用的部分會被釋放,未使用的點數也會回到品牌手上 — 但已經發出去的票券所仍積欠的那一部分除外。那些票券依然有效,被核銷時仍然會付給它們的推薦人。

從頭到尾怎麼跑

提出請求

在 Discover 找到一個品牌,請求成為它的推薦人 — 或者向公開池送出一則請求,讓品牌來找你。歡迎個人;你不需要有公司。

被封存進去

品牌設定你可以發出多少張票券、每次核銷你賺多少、以及你能不能轉售,然後把封存了這些條款的邀約寄給你。接受之後,你的代碼就上線了。

賺取

把代碼分享給你的受眾。每一次領取都會發出一張真實的票券。每一次核銷都以該品牌的點數付給你 — 而如果你的合約允許販售,你也可以改為把手上的票券上架。

兩條沒得商量的規則

你不能推薦自己,任一方向都不行 — 品牌擁有者不能從自己的品牌領取,推薦人也不能從自己的代碼領取。而且一個人每個產品只能拿一張票券。兩者都在領取當下就被強制執行,不是事後審查。

給品牌:這就是為什麼不花現金

你用點數支付推薦人,而那筆支付來自核銷 — 核銷只會在顧客已經到來之後才發生。雙方都不欠預付。你是用你本來就在生產的東西支付。

這就是首頁上 以服務交換 的意思,說白了就是:你的行銷預算就是你自己的產品,而它只有在完成任務之後才會離開這棟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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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人領到的那種貨幣,以及為什麼它的價值不會浮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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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歸因的那一行編號紀錄。

找一個值得推廣的品牌。

Discover 是公開的。挑一個品牌,請求一份合約,而你同意的條款就是你會一直保有的條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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